之前我们向大家介绍了企业家可以从哪些角度满足移民局对于申请杰出人才绿卡的材料要求,这里我们还是通过实际案例,展示实际操作中企业家申请杰出人才,案子应该怎么准备,才能获得最好的效果。
案例1:3天获得EB1A批准函,怎么做到的?
A先生,民营企业的创始人和董事长。他的企业在液晶显示器和电池的研发领域属于国内先进水平。
A先生的申请条件:
1.曾经被国内很多时政或者财经类报纸杂志采访报道。
如何证明?
大量收集有关A先生的各种报道,并提出相应的证据,证明这些纸媒的发行量数据。
像这种👇
可不算哈😂
2.曾经获得过年度十大经济人物奖,他的企业多次获得国家级科技创新企业奖。
如何证明?
为了将企业奖项归功于A先生本人,我们请A先生翻找了当年的获奖资料,成功找到了当年他代表公司在颁奖典礼上领奖的照片,从而将集体奖项归入他个人名下。
3. A先生的企业是上市企业,他还担任了某国家级企业家协会的副会长。
如何证明?
通过大量收集相关行业的市场份额数据,上市公司财报信息,以及A先生企业在科技创新领域的高曝光度,充分证明了A先生在其公司的领导地位,以及企业本身的全国知名度。
此外,请求他担任副会长的某国家级企业家协会出具证明信,证明其在协会内担任关键职务。
3. A先生是工程师出身。企业创立初期的很多核心技术和专利都来自他本人的研发。而这些核心技术已经被应用在其生产的各类液晶面板上,并畅销世界各地。
如何证明?
收集专利权证明文件,向移民局主张原创性重大贡献。
如何证明申请人未来如何造福美国?
我们建议A先生在提交申请之前在美国特拉华州注册了美国分公司,并在提交的文件中附上了A先生在美国发展自己企业的商业计划书。
由于A先生公司的主要业务既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又需要大量的劳务人员,无论对美国的科技发展还是解决就业市场都大有裨益,提早在美国注册公司的行为确实具有不错的拉动就业,造福美国的证明效力。
审理结果:
本案采用加快处理,三天即获批准!这在杰出人才绿卡的审理中是非常难得的速度。
当然,本案是企业家申请杰出人才绿卡的典型案例,大家无须像本案中A先生一样满足这么多要求,只需要满足十项要求中的三项您就有机会申请。
(不知道是哪些要求的可以复习:优秀企业家看这里!我能不能申请EB1A绿卡?)
案例2:移民局质疑媒体资质和申请人职位是否为高管,怎么破?
B女士,曾经担任国内知名跨境电商企业的部门高管,主要负责该企业的员工培训工作。
在首次提交的资料中,我们主张了包括媒体报道,关键职务,高收入,以及行业评审的资料。案件提交以后收到了移民局的补件通知,其中主要质疑了媒体报道和关键职务两项。
移民局的质疑如下:
1.报道所刊载的《培训》杂志并不属于发行量较大的主流媒体,也不属于影响力较大的专业媒体。
2.B女士所担任的员工培训部门主管,不属于企业的高管之一,不属于领导职务。
我们如何打消移民局的疑虑?
1.证明《培训》杂志的专业性和业内地位。
《培训》杂志的主办方是新华报业传媒集团,主办机构具有全国知名度。
《培训》杂志每年举办企业培训与发展年会,在企业培训领域有巨大的影响力。
收集《培训》往期报道中对于中国企业员工培训具有重要意义的文章,证明其权威性。
2. 证明B女士担任的员工培训部门主管属于关键职务。
我们首先向移民局指出了他们在审理案件过程中的bug,领导职务和关键职务的就不是一个概念。
(小声bibi:USCIS也会犯错,他们不是神,出错的时候大家勇敢向权威挑战!)
领导职务属于组织构架中最上层的少数人,而关键职务则可以是任意职位的人,只要他对于公司的作用比其他同等级员工更高,对公司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就行。
B女士目前所主张的是关键而非领导职务,因此不需要在公司管理层级上达到最高级别,只需要证明她的作用比其他部门主管高就足够了。
为了进一步说明B女士的关键作用,我们请公司的CEO出具了一份详细的证明信,说明B女士所负责的员工培训对于企业发展发挥了其他部门无法比拟的关键作用,为公司全方位提升市场竞争力积累了最重要的人才优势。
同时,我们收集了大量第三方的媒体报道,说明该企业在人力资源培养方面取得了其他跨境电商不具备的优势,从而帮助其提高了市场份额。
审理结果:
RFE之后一个月获得批准。
案例3:申请杰出人才绿卡曾经被拒,我还有希望吗?
C先生90年代在中国创立了自己的微波天线企业。在经过20多年的发展之后,他们自主研发的产品已经销往世界多个国家。在美国和欧洲也有相应的研发中心。
近年来,C先生希望将自己从企业管理中抽身出来,专注于产品研发,特别是为5G宽带设备的微波技术的研发,因此将CEO职位转给家人,自己任职CTO。
为了能够移民美国,C先生之前找到另一家律所申请杰出人才绿卡,但被移民局拒绝。后来他找到我们,希望能够分析案件失败原因,评估重新提交的成功率。
之前递交的文件存在什么问题?
之前案件被拒的主要原因在于律师信(petition letter)和证据(exhibit)没有层级关系。
(这也说明,案件材料并不是越多越好,证明材料充实是建立在能够抓住移民官痛点的基础之上的)
之前提交的证据材料虽然非常多,但许多都与需要证明的内容没有太大关系。即使是那些有用的文件,也没有与律师信的内容进行有效的对应。
以C先生的领导/关键职务一项为例,申请文件中只说明了CTO是公司的主要领导,却没能证明公司的知名度和行业权威性,而是单纯是将上百页的公司产品目录作为证据提交给了移民局。
这也说明,承办杰出人才绿卡案件,经验是多么重要。
如何制定重新申请策略?
重新撰写申请信(petition letter)和后面的证据陈列,厘清证据与论述之间的层级和逻辑关系。
深挖每一项主张的证据深度,物尽其用,但减少提交资料的厚度,用减法让整个申请文件更加精炼。
增加担任评委职务这项较为容易证明,但是被之前律师遗漏的项目。
审理结果:
本案先使用一般处理程序提交,15天后收到移民局收据,之后补充了加快处理的申请。10天获得批准。
其实从近期的申请情况来看,杰出人才绿卡已经逐渐走下神坛。其实很多申请人都符合此类签证的要求,可以一试!
最近有传言称,国内在收紧涉外公证,而公证书是申请绿卡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所以有移民想法的朋友们,尽快行动起来。
胡晓敏律师事务所本周批准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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